被起诉离婚不收传票就不调解了吗
被起诉离婚,假如不收传票,并不意味着就不进行调解。在离婚诉讼中,即便被告未收到传票或拒绝接收,法院仍会根据法定程序进行。
1.依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,夫妻一方需要离婚的,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,应当进行调解。
2.调解是离婚诉讼中的一个必经程序,与被告是不是收到传票无关。假如被告未出庭应诉,法院或许会对其进行传唤,甚至拘传,以确保调解和审理程序的正常进行。
所以,无论被告是不是收到传票,都不影响法院对离婚案件进行调解。
2、离婚诉讼中传票的重要程度
找法网提醒,在离婚诉讼中,传票是法院传唤当事人到庭的要紧法律文书。它不止是法院告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和地址的正式公告,也是当事人参与诉讼、行使诉讼权利的要紧凭证。
1.假如当事人拒绝接收传票或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,法院有权根据法定程序采取一系列手段,如传唤、拘传等,以确保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。
2.传票也是法院审理案件时判断当事人是不是到庭、是不是舍弃诉讼权利的要紧依据。
因此,当事人在收到传票后,应当认真对待,按时到庭应诉,以免因缺席而失去陈述建议、提供证据的机会,甚至致使不利的法律后果。
他们不到庭是不是能判离婚
在离婚诉讼中,他们不到庭并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判决。
1.依据《民法典》及有关司法讲解的规定,法院判离婚的首要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,且经调解也不可以挽回夫妻关系。假如他们不到庭应诉,法院可以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和判决。
2.在缺席审理中,法院会依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和陈述,与被告是不是已经提交书面建议等原因,综合判断夫妻感情是不是破裂。
3.假如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,且调解无效,法院就会判决离婚。因此,即便他们不到庭,只须夫妻感情确已破裂,法院仍然可以判决离婚。
应该注意的是,缺席判决并不意味着对缺席方的权益完全不予保护,法院在判决时会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和实质状况。